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固原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提高

2017-06-15 16:51

  法治新报讯 (记者 马琳)1月15日,记者从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,固原市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,由原来的10%提高到12%;贷款额度*高调整到15万元,这标志着该市住房公积金提高到国家规定的*高标准。

  据了解,固原市近期对机关、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进行了调整,各项政策都有所提高。提高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规定,对夫妻双方均在固原市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,且连续缴存的,贷款*高额度由原来的8万元调整为15万元;对夫妻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,且连续缴存的,贷款*高额度由原来的6万元调整为12万元;对**经济适用住房和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的中低收入职工家庭,贷款比例由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的70%调整到75%;对**二手自住住房的,贷款比例由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的50%调整到60%。

  根据职工购房情况、收入水平、贷款额度等实际,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*长期限为10年,比以往多了2年;借款人借款年限由一般不超过法定离退休年龄,调整为超过法定离退休年龄5年。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**自住住房的借款人,在贷款之后即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还贷,之后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,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贷款总额。